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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2009年公务员考试通告(三)
2008-10-13 15:45  文章来源:商务部人事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商务部关于组织面试和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要求,现将我部组织面试和专业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人选的确定

  我部将在报考商务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

  部分非通用语(法语、俄语、阿拉伯语)面试和专业考试人选产生办法: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50%+非通用语专业考试初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和专业考试人选。

  二、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外语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外语考试包括英语和小语种,英语考试分英语(专业)和英语(普通)。英语专业人员须参加英语(专业)笔试、口试;非英语专业人员须参加英语(普通)笔试、口试;小语种专业人员除参加本语种笔试、口试外,还须参加英语(普通)笔试、口试。

  三、录用人选的确定

  面试和专业考试结束后,我部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法语等部分非通用语专业含专业初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20%。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参加各阶段考试的人选将及时在我部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65198573、65198566

 

商务部人事司
二○○八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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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组织面试和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2007-10-22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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