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组织面试和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要求,现将我部组织面试和专业考试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人选的确定 我部将在报考商务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非通用语专业含专业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 二、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考试内容包括外语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外语考试包括英语和非通用语,英语考试分英语(专业)和英语(普通)。英语专业人员须参加英语(专业)笔试、口试;非英语专业人员须参加英语(普通)笔试、口试;非通语专业人员除参加本语种笔试、口试外,还须参加英语(普通)笔试、口试。
三、录用人选的确定
面试和专业考试结束后,我部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共科目考试成绩(非通用语专业含专业初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专业考试成绩占20%。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最终录用人选。 四、其他事项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参加我部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将在我部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65198566、65198936
商务部人事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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